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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要求严防非法删帖和水军 公关行为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261
核心提示: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月10号施行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局长刘正荣,在接受中央台记者孙莹采访时表示,将要求网站细化内部管理规范,依法处理公民举报。

欢庆网消息: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月10号施行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局长刘正荣,在接受中央台记者孙莹采访时表示,将要求网站细化内部管理规范,依法处理公民举报。

新浪网总编室主任李彤提到了新浪刚刚拒绝的一个删帖案例,证明非法中介的存在。

李彤:这个快递,每个人的身份证都不一样,联系人也不一样,删的帖子也不一样。但是它整个是通过同一个快递公司,所有的文件的快递号是一样的,其实这就能证明一点,是非正常发起的一个删帖行为。

依据最高法《规定》,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将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也就是说,网站不能收费删帖。李彤强调,网站删帖本来就不收钱。

李彤:实际上删帖是不收费的,我们需要你提供什么呢?按照我们现在的要求就是你的联系方式、姓名、身份证信息、你的删除理由。确实有很多人试图利用我们公司的管理漏洞,通过这种行为,进行非法删帖。

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局长刘正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要求网站细化内部管理规范,依法处理公民举报。

刘正荣:面对很多举报,网站处理的决心也不够大。有了这个司法解释,至少在受理举报方面会更加的规范,更加及时,处置更加有效。

刘正荣强调,一些公关公司行为的违法性质已经明确,网站要自觉抵制。

刘正荣:相当长的一个时间,这种公关是存在的,很多公关行为对网络空间秩序是一个冲击,是不合理的,现在看有了这个司法解释,它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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