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州市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研究,并报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从今年2月份起,调整提高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市本级公益性岗位的勤杂岗位、技术岗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达到勤杂岗位1100元/月,技术岗位1150元/月,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300元/月。调整后,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略高于钦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045元/月)。
钦州市本级目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共887个,按调整后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计算,年需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391.7万元,比调整前增加支出139.2万元,所需资金从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所提高的补贴将5月份以后由相关部门进行核算后再定下补发时间。
调整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是钦州市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政策的具体表现,有效解决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及就业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