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十点,倍受社会重视的海南三亚“黑龙江游客打警察案”,在三亚市城郊法院开庭宣判。针对此三亚案件,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别离判处翁志刚、李建林、岳丹等3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2年延期3年履行;以阻碍公务罪判处宋连涛有期徒刑2年。法院宣判后,4人不服并表明将上诉。根据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翁志刚为黑龙江省穆棱市政协委员,曾因犯过错致人死亡罪于2005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2年12月19日19时,翁志刚、岳丹(翁志刚的妻子)和其在三亚的朋友被告人李建林、宋洪斌以及被告人宋连涛(宋洪斌的父亲)等人,在三亚大东海东北人酒楼吃饭喝酒后,便驾驶岳丹的保时捷轿车到大东海夏日百货,将车停放在夏日百货停车场10号停车位。
22时30分许,翁志刚等人走到夏日百货停车场取车,车往出口方向行驶约40米时,翁志刚等人发现车底下有一块水泥块,翁志刚很生气,便叫喊停车场的保安过来处理。这时,大东海派出所的协警员蔡洁清正好下班到夏日百货停车场取车,被告人翁志刚认为蔡洁清是停车场的保安,就大骂蔡洁清并冲上去向其腿部踹一脚和向头部打一拳。
蔡洁清被打后跑开,并联系在附近巡逻的大东海派出所的协警员肖海川。到达现场后,肖海川等三人从警用摩托车上各自拿一根白色塑料棍走到被告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面前,肖海川对被告人翁志刚等人说,“我们是下洋田派出所的巡逻队员,你们有什么事吗?”。被告人翁志刚大声说,“派出所的算什么,我们黑龙江的打的就是三亚公安!”随即翁志刚就抬腿踹蔡洁清,并伸手去抢夺宁丽波的白色塑料棒,肖海川见状想去制止,却被被告人岳丹勒住脖子、抓住头发。依据起诉书,被告人翁志刚、李建林等人随后还追打肖海川、蔡洁清。
上午22时42分,大东海派出所副所长麦范带多名干警抵达现场处理。根据检察院起诉书,在警方处置事情过程中,被告人宋连涛居然冲到干警王著背面欲争夺王著佩戴在腰部的手枪。干警王著佩戴在腰部的手枪的枪套被扯裂、抢纲被拉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