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姓章,上虞人,1964年生,杭州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2010年6月15日上午10点,章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到上城区公安分局紫阳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0年3月27日下午2点,余杭的潘先生(1966年生)到紫阳派出所报案说,他的名字被别人冒用了,他竟然已经跟一个女人登记结婚了!
“我现在自己想结婚却结不了了。前两天,我说要跟女朋友结婚,女朋友说,你已经结过婚了。我不信,到民政局查了一下,真的是已婚。我调出我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当时结婚用的户籍证明,发现上面的身份信息都是我,但照片不是我,是我以前的房东,叫章××。”
潘说,2004年,章是下沙一个工地的包工头,在下沙有一处店面房。当时,他租了章的店面房开饭店。“2007年,他让我到他的工地去做,要我的户口本和我的户籍证明,说要办上岗证。我等了半年,也没有让我去上班。后来,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了……
“因为我出过工伤事故,身体不是很好,估计章××认为我不会结婚的,其实这两年我吃了中药,功能已经恢复了,我也想找人结婚了!”
紫阳派出所民警郦俊说,他接到报警马上到上城区民政局核查,民政局的登记资料显示,2007年3月9日,“潘××”和一个28岁的姓文的杭州女子登记结婚。
2010年3月27日,上城区民政局接到真实的潘××的结婚申请,对潘的婚姻状况作了调查,潘未婚。由此可见,当初来民政局登记结婚的另有其人。而此人就是上虞的章。
民警郦俊查看了章的户籍资料,章的同户人员仍是他的前妻丁某,还有1989年出生的儿子。
查看同时登记结婚的女子文某的户籍:文的同户人员除了文的父母外,还有一个2岁儿子。儿子姓文,但儿子的监护人一栏也填着“潘”的名字。
文说,“这段时间我们要买另外一套房子,夫妻双方都要提供身份信息。在房管局验证时,房管局说我老公的身份证是假的。我傻了,问我老公到底怎么回事?6月15号,我让他一起到派出所说说清楚,他就跟着我去了。
章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时交代,“因为当时她(文某)缠着要跟我结婚,我怕她年纪小,变数大,以后不要我。我花了200块钱,找人做了假身份证……我和她结婚以后,就回上虞和前妻办了离婚手续。”
文说,“其实,最大的受害者是我,我就这样跟一个法律上不是我老公的人生了个儿子,就这样,一个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人却做了我儿子的监护人。虽然我很气,毕竟是孩子的父亲,我还是去派出所给他办了取保候审手续。
“这两天,我到民政局咨询了,民政局说,等法院处理好了他(章)的案子,让我到民政局办理和潘的离婚手续,然后再跟他(章)重新办结婚手续。说实话,等他(章)案子有结论后,我先去跟潘离婚,至于跟不跟他(章)结婚,我还要考虑一下。
“我也希望你们好好报道一下,女孩子考虑结婚时要小心点,你最亲近的人也可能会欺骗你的。”
受害人潘先生说:“即使事情都了了,但以后谁又能证明我的清白?我的人生历史上永远会留下二婚记录,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