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本是美好、浪漫的,充满着甜蜜,但如果爱情一旦与太多的金钱挂钩,在甜蜜的爱情也会慢慢变质,最后情人难免会变成仇人。广西金城江区一男子因恋爱期间女友多次向其借钱不还而认为该女子人品有问题分手,随后便将该女子诉至法庭要求其归还12万元欠款。
原告覃某诉称,原告与被告曾经是朋友关系,2009年4月份,被告一个人以其家庭急用钱周转为由,向被告借款共计壹拾贰万整,并写下欠条给原告,定于2010年4月10日前还款捌万元,2010年12月底还清全部借款。
三年来,原告多次催其归还借款,被告总是以各种理由逃避拒不还款。原告认为,被告因家庭困难向原告借款,理应按照规定归还,原告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12万元整。
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黎某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庭上原告向法庭出具证据欠条一份,原告称其与被告原本是一对甜蜜的小情人,由于被告多次向其借款,且从未曾归还。
后来原告生意上出现些问题而破产,便多次催促被告还钱,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并企图再次借钱。原告决定该女子人品有问题,便与其分手,并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欠款。
目前本院尚未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