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庆大阅兵是展现一个国家武装力量建设成就,树立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的重要形式。一般而言,国庆大阅兵包括两部分,一是阅兵式,即阅兵者从受阅部队队列前通过,进行检阅;二是分列式,即受阅部队列队从检阅台前通过,接受阅兵者的检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根据全国政协决定,把大阅兵列为国庆大典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一九四九年开国大典至二零零三年建国五十四周年,共举行了十三次国庆大阅兵。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九年建国十周年,共举行了十一次大国庆阅兵。此后,连续二十四年没有举行国庆阅兵。直到一九八四年,根据邓小平的提议,中央决定恢复阅兵,并于一九八四年国庆三十五周年时举行大型的国庆大阅兵。
目前我国共举行过15次国庆大阅兵,开国大典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大阅兵,上世纪最后一次大阅兵是1999年我国50年国庆时的大阅兵。
国庆节来历
开国大典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的纪念日。这里应该说明一点,在许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有数十万军民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其实,人们头脑中的这一印象并不准确。因为,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典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而不是开国大典。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早在当年10月1日之前一个星期就已经宣布过了。当时也不叫“开国大典”,而是称作“开国盛典”。时间是1949年9月21日。这一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毛泽东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上所致的开幕词中就已经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
那么10月1日的国庆又是怎么回事呢?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许广平发言说:“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毛泽东说“我们应作一提议,向政府建议,由政府决定。”1949年10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规定每年10月1日为国庆日,并以这一天作为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日子。
从此,每年的10月1日就成为全国各族人民隆重欢庆的节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