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结婚的年龄过去结婚的另一特点是结婚的年龄较早,女的,16岁一过,就有人来做媒,男的,过了18岁就结婚的也不少。有些地方实行儿婚制,还在孩童期就被安排娶嫁。可是,随着社会的现代化,教育期限的拉长,再加上社会的要求,结婚的年龄都往后移,目前欧美社会里,许多人都快到30岁才结婚。虽然一般说来,年岁大些,比较成熟时,找好对象才结婚,对婚后的适应会好些。可是,结婚年龄的无限延后,也会改变婚姻的质量。
1.5婚后的居住地选择依照我国过去的大家庭制度,在农村里,结婚后女的跟丈夫的家人一起居住,是属于“父系家庭居住”的习俗。·可是有些社会却相反,是男的到女方家去居住,属于“母系家庭居住”的习俗。住在大都市的环境里,无法经营大家庭,新婚的夫妻要找自己的房子去居住,是属于“新家庭居住”的习惯。婚后选择往哪里居住,会直接地左右跟两家的关系,也会影响新婚夫妻的生活与关系。
1.6家庭的大小与婚后的居住选择有连带关系的是家庭结构大小的问题,是否经营大家庭的生活、主干家庭或核心家庭的差异。假如是大家庭,可获得亲戚的支持与保护,特别是面对经济上的困难或生病等问题时,较能得到大家庭的照顾。但是相对地,也可能增加家族人际关系的复杂性,特别是减少夫妻的私人性天地。主干家庭指的是一对夫妻跟一方的父母同住。这样,上一代的年老者有人照顾;而下一代的生了小孩时,做父母的可以帮忙照顾小孩,彼此可以依靠,是比较理想的家庭结构。可是上下两代如何相互来往,是很微妙的问题。特别是在社会风俗与价值观变化快的社会里,两代人都需用心去相互适应。核心家庭只有夫妻俩跟他们的子女,可说是比较单纯了,;可是,一旦遭遇困难时,就少有人帮忙,因此,比较脆弱。总之,从人类学的角度看来,婚姻有各种各样的制度与系统。而这些与婚姻有关的习惯与制度会随文化而时有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