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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和财产分家是怎么回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47
核心提示:请阅读以下婚礼常识

       ( 1 )继承,是由于人的死亡而发生的一种法律关系。具体讲,就是把死者遗留的财产(即遗产)转给继承人。遗留财产的死亡人,叫被继承人;领取遗产的人,叫继承人。财产继承指的就是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而财产分家指的是家庭共同财产被分割,这些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或父母兄弟姐妹及他人等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

       ( 2 )财产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进行;而财产分家既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进行,也可以在被继承人死后进行。
财产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依照法定或者遗而特

       ( 3 ) 嘱的形式,把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所有;财产分家是由于家庭成员在生产、生活上的种种不同需要,别是由于不能在一起相处、生活而要求分家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的范围应包括: ①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债权、债务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著作权、发明权的财产等。 ② 被继承人生前已赠与他人的财产,不能做为遗产被继承。 ③ 遗产的范围不包括家庭共同财产中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④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人相联系的权利、义务,也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⑤ 被继承人生前享受国家给予的扶养费、残费补助费和其他费用,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⑥ 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如有重要的历史文物、机密档案、文件和物件,经主管机关鉴定,认为应由国家保存的,应归属国家所有。主管机关根据情况给予的适当酬额,可列入遗产范围。 ⑦ 被继承人生前使用的自留山、自留地、开荒地和承包、承租的项目等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财产,是否能交付继承人继续使用,则应由有关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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