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烧尾宴”58到珍奇肴馔中发现,第十六道“火焰盏口(饣+追)(上言花下言体)” 食点,是中国食文化中,第一道用烧酒燃烧加热的点心,而且巧妙运用器皿为宴会增添气氛!另外,我万万没想到,它还间接证明了我国烧酒起源始于唐代!
我国烧酒(即白酒)起源何时,众说不一,到目前为止尚无定论。把烧酒的起始上推至唐代,其主要依据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和雍陶的两句诗“荔枝新熟鸡冠色,烧酒初开琥珀香”,“自到成都烧酒熟,不思身更入长安”。大多数人认为唐诗中的“烧酒”是带有蒸馏性质,像大曲一类酒精度较高的烧酒。其它就没有更直接的证据表明烧酒始于唐代。可谁也没有想到,景龙三年烧尾宴中的“火焰盏口(饣+追)”已经使用点燃新创制的烧酒,为豪宴增添 “火焰”的气氛!烧酒烧酒,就是能燃烧的酒,解开谜团有时就这么简单!
“饣+追”这个字现在已经没有了,“饣+追”应该形似“槌”,是道食点,但昙花一现,其叫法估计被其它称呼所取代。分析唐代的槌,那些值得在食点中套近乎,想来想去只有佛门法器木鱼槌。唐代和尚帮了女强人武则天的大忙,而登基后的武则天则百倍地回报了佛教。在我国历史上,三教争夺意识领域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儒家是常胜将军,道、佛两家时有胜负,排名忽前忽后。到了玄宗时期,道家又占上风了。
唐宋时期的兵器骨朵,被模仿成面食后,文人就在骨朵前面加了“饣”字旁,写成“馉饳”。由此可见,关于“木鱼”之名,最早见于唐代高僧怀海禅师所撰《敕修清规》之中:“木鱼,相传云, 鱼昼夜常醒,刻木像形击之,所以警昏情也。”据此,木鱼当为佛门僧侣所创制,有警示僧众昼夜不忘修行之意。既然唐代饮食文化有模仿时尚的特点,模仿木鱼槌做成食点也在情理之中。木鱼槌前段的小圆球与丸子状很接近,仿制成食点就很像流传至今的小麻球、麻圆等。
“饣+追”与“槌”同音,“槌”与闽南“堆”同音。南宋嘉定(1208-1224)年间地方志的《泉州府志·卷20·风俗》:“端阳……以米粉或面和物于油内煎之,谓之堆。” 闽南有甜堆(配料用红糖)和咸堆(配料用绿豆芽、韭菜和小白虾或海蠔煎)两种。南宋“衣冠南渡,八姓入闽。”这个传承是可信的。
唐代盏口瓶,内可以装烧酒。点燃烧酒,“上言花下言体”这个说法很得体,如果在晚上更煞是好看。
这道食点表明,烧酒不但在唐代广泛饮用,还运用到菜肴的加热和烘托气氛上。如此点燃烧酒的肴馔,这在当时庖厨是比较新颖的构思,陶谷把其列为“奇异”是恰当的。我们有时好奇西餐的“火烧”冰激凌,哪知道这“火焰”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唐代,我们的庖厨已经在皇帝的御膳上玩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