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女采采穿越时光隧道,来到这座城市,正是午夜一点。
竹编斗笠变成她的帽子,黑色面纱变成她的口罩,她目光炯炯,一袭黑衣,轻捷如猫,从几千年的宫廷来到现在,身负重大使命,寻找公主的恋人。
公主的恋人年方十八,高大但不英俊,会吹一把口琴但不会抚萧,脸上有黄豆大的青春斑,左腿走路有点残疾,身着青布长衫。
雾很大,城市巨大的建筑物尽管穿着玻璃衣裳,也是一个看不见一个。采采在这个远看白茫茫,近看又黑茫茫的城市里匍匐穿行,手里提的不是宝剑而是浆糊桶,刷着类似通辑令一样的东西,一张又一张。
公主恋人的画像就印在上面,为了效忠公主,她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她一次又一次把他贴在能贴的地方,巷道、墙角、电线杆,他似乎在对着她微笑,她也渴望他能看见他画像上的微笑。这样她就可以早点返回到那个春风和畅,锦衣玉食,佳丽三千,巧笑生辉的宫廷里去。
不要以为她有什么特殊的身份,其实,她只是公主身边一名贴身的丫环。
她明白,她之所以还能留在公主身边,是因为她的丑陋更能衬托公主的美丽,例如,矮小对高大,干瘪对丰满,粗鄙对精致,当然,还有一样必不可少,那就是她对公主无人能比的忠诚。
霓虹灯闪烁的地方她不能靠近,醉汉、歌女的脸上闪着斑斓的绿光,梦游一般呓语着从她身边经过,她像只壁虎一样贴在墙上,但愿他们视她如无物。
由于穿越的匆忙,她忘带了银两,上电视打广告是没有可能的,她只能大隐隐于市,晚上才有所行动。
即便是在午夜,她还是担心会遇见一种人,他们制服上的标志熠熠生辉,闪着捉鬼符一样的光芒,凡是摆过小摊的都知道他们有多厉害,所以此时她更敏捷轻巧地像个鬼魅,她要在天亮之前把如下内容贴满这座城市:某男,18岁,戴眼镜,左腿有疾,身高......
从穿越回来到今天,在这样的午夜重复干这样一件事情,她几乎已经忘记了最初的担忧,相反还有隐隐的期待,仿佛重逢的欢喜与侥幸就埋藏在这行动之中。不,这不正常,有人突然从他活动的轨迹里消失了,亲人应该悲伤才对,悲痛欲绝,痛不欲生,可是不,采采再三叮嘱自己,那个叫陶逸的男孩不是她的弟弟,他的身份只是公主的恋人,穿越了前世,来到了今生,最肝肠寸断的应该是养尊处优,花开花落都会忧伤垂泪的公主。
也许现在,他又穿越回去了,正在这个浪漫的,有轻纱笼罩的夜晚和公主飙歌曼舞,吟诗赋曲,或把酒言欢,或挑灯赏剑,或运筹帷幄,或决胜千里。
只是民女采采无从知道......。
公主,恋人,宫廷,皇后,争宠,帝位......
花前月下,沉鱼落雁,回眸一笑,玉树临风......
反手为云,覆手为雨,前世今生,穿越时空,我为卿死,君为爱狂......
多么盅惑人的字眼啊!这样想,一件不美好的事就变的美好了,一件滴血的事就变得花朵一样鲜艳了。这样想,采采全身就抖擞了,她感觉到一种很久没有感觉到的快乐:一种背负神圣使命短暂停留的快乐,一种拧一把都不会痛的快乐,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快乐。
采采隐匿在这午夜三点白茫茫的雾里,前不见来者,后不见故人,念天地之锦簇,独慨然而美好,一切都不像在人间,她的行动由此更加充满力量,腾挪跳跃,几近腾云驾雾,飘飘欲仙,她很想在这样的夜晚把公主的御旨贴满一座城市,再一座城市,一个星球,再一个星球......。
拂晓的时候,民女采采终于停下来了。
她累了,也饿了,她放弃了思绪的飞翔,坐在街头的长椅上打瞌睡,远看就像一只鸟,一只折了翅膀的灰鸟,此时,她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渴望自己能赶快栽个跟头,或者直接跌入到一个黑洞里去。懵懵懂懂中,她听到了一声鸡叫,她捊了捊额前雾湿的头发,挣扎着用睡眼看天空,她想看看到底又没有九颗星连成一条线的奇迹发生,如果有,也许——,她马上就能穿越回去。
没有奇迹,天空只是更加灰茫,连一颗星都没有。
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不会发生。如果发生了,就是晨练的人们会发现这座城市里一夜之间又多了个年轻的疯子。
民女采采拖着满身灰尘挪回出租屋里去。
没人知道她去做了什么,但似乎人人都知道她午夜出去了。
房东开门,不问采采去了那里,她只是一笑,笑的邪气。
采采白天做生意,什么生意都做,贩水果,卖袜子,送快递,摆煎饼摊,有的时候就赚了一点钱,有的时候就赔了一些钱。
凡是女人能折腾的她都折腾了,凡是男人没折腾的她也折腾了。
来客人了,采采又摆出欢天喜地的样子迎上去,眼里没有一滴亮晶晶的东西,好像只要有钱赚,她就很开心。没人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卖命,只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老爹。
老爹说,前些年,自个的亲哥哥要死了,他去送别,坐在炕边。他的哥哥当年很壮实,如果有饭可以吃,一顿可以吃四个玉米饼,外加一大碗高粱米水饭。现在,曾在他哥哥脚下枯黄又仆倒的庄稼仍如许多年前一样青葱挺立,他的哥哥却弯下了腰。他用枯瘦的手扯着他的臂呼出最后一口气,那口气又凉又腥,好像就此就吸到老爹胃里去了。
“死了,死了,一埋了之”,后来老爹就病了,吃不下饭。
家里的鸡赶到村头的诊疗所里去了,家里的羊赶到县医院去了,最后连家里的牛也赶到市医院去了。
只有粮食没有腿,没法赶,但是也要吃光了。
种庄稼是个力气活,没有力气可不行,采采和弟弟都没力气,老妈风湿病许多年了,走路像栽歪柳树,姐弟俩种的粮食稀稀疏疏,就像他们发育不良的身体。
老爹老妈没孩子,采采是人家扔到老爹老妈门口的,来的时候身上裹着一张旧尿布,什么都没带。他们又收养了弟弟。
老爹顶胆小老实,种着几亩粮食,老妈更胆小老实,养着两只鸡。他们就守着两个孩子几亩地,顶多喂头牛羊,捡些杏核,筹点油盐费。那个家,如同大海里的一条破船,受不起一点风暴的摇晃。
老爹老妈很爱孩子。采采也不赖,居然考上了城里的中学。
家离城远,五十里地,采采每周骑自行车回一次家,装些馒头青菜垫补着撑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