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湾法庭庭长何晓梅告诉记者,该法庭管辖范围是八里湾镇、罗王乡(原土山岗已并入罗王乡)共14余万人口的民事纠纷案件,近几年来平均每年处理案件200件,离婚纠纷案件是他们审理的重头戏。而草率结婚是离婚率高的原因之一。记者在随何晓梅等法官下乡办案途中,遇到了一个20多岁、长相标致、穿着时髦的女子。何晓梅告诉记者,这个女子已经离过3次婚了,3次婚姻的时间都不长。在21世纪的今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然是农村不少年轻人面临婚姻时遵从的原则。由于双方婚前接触少,互相了解不够,感情基础不牢,其婚姻质量可想而知。今年23岁的八里湾镇农民刘某2005年经人介绍,与比自己大1岁多的同镇小伙子方某相识,2006年9月双方即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性格上的不和、志趣上的差异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夫妻俩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拌嘴生气,方某甚至经常对妻子谩骂和殴打。2007年11月11日晚,方某对已有7个月身孕的妻子进行殴打,致使妻子于两天后生下一个不足月男孩。此次暴力行为,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都给妻子刘某造成极其严重的创伤。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刘某为了刚出生的孩子有一个健康的环境,在方某及其亲属共同劝说,方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打骂她后,最终原谅了方某,给其一次改过的机会。谁知,今年5月29日,方某到刘某娘家再次殴打了刘某,并打了刘某的父亲。7月2日,忍无可忍的刘某一纸诉状递到八里湾法庭,要求与方某离婚。在调解阶段,方某不同意离婚,刘某则坚决要求离婚。10月6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判决生效之日解除,小孩由刘某抚养,抚养费每月150元由方某承担,直至孩子满18周岁。婚离了,刘某得到了解脱,但其心灵的伤口恐怕短期内难以愈合。
妻子不孝顺公婆,与公婆及小姑子、小叔子不和是导致农村离婚率高的原因之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不孝敬老人,视老人为累赘,甚至虐待老人。这样久而久之,不仅老人、小姑子、小叔子不满意,做丈夫的也不会答应,矛盾加剧的后果就是导致夫妻双方离婚。
夫妻双方或一方出去打工,一方有了外遇,是导致农村离婚率高的原因之三,并且这种状况有愈演愈烈之势。由于夫妻一方长期患病、女方不能生育、性生活不和谐等因素导致离婚的现象在农村也时有发生。
农村离婚率高反映了当代农民对婚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妇女逆来顺受、从一而终的封建思想逐渐消除,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同时也带来了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妇女权益维护问题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何晓梅提醒婚姻当事人,在婚前婚后都应慎重对待婚姻问题,为自己的幸福着想,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对方负责,莫把婚姻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