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小吴经人介绍和本镇男青年陈明相识,数日后定立婚约关系。两人还未来及品尝恋爱的甜蜜,小吴家中遭到一场变故。10月22日傍晚17时许,在枞阳县白湖乡,小吴的父亲骑自行车停下向路边的王某问路,王某突然持柴刀对吴某猛砍其头部,致其死亡。在吴家办丧事期间,陈明以准女婿的身份参加了葬礼,按照农村习俗为老人送终。
葬礼结束后,陈明希望按照农村风俗在七七49天之内与吴某完婚。但小吴欲为父守孝,且觉得和陈明彼此之间了解不够,不愿仓促结婚。两人虽然多次沟通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晨报记者从庐江县罗河镇司法所获悉,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解除婚约协议:女方补偿男方婚约期间的财产损失55000元,补偿男方因参加吴父葬礼受到的损失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