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0岁的李某与女友黄某认识多年,两人感情较好,在同居的四年中,他们育有一女,原本早就打算结婚的他们,因为黄母张某的长期反对,结婚证迟迟没有办理。面对“准丈母娘”的百般刁难,李某最开始忍让,但张某并未因此改变初衷,这也让李某的心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也产生了报复的想法。2013年4月,李某将张某强奸。
这则消息真是让人痛心,都什么时代了,作为母亲的居然干涉女儿的婚姻?更何况女儿和准女婿已经同居四年,而且还育有一个女儿,用老话说是“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作为母亲,哪怕心中一百个不情愿,这时候也应该成全俩人的婚姻了。而且这位准岳母也太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了,究竟是女儿跟人家结婚,还是自己与对方结婚?
女孩一般找对象看心情,看缘分,岳母可是不管这些,她更注意实际和现实。母亲对女儿的男朋友的各方面要求的极其严格,胜过女儿自己本人。往往女儿谈恋爱,看重的是自己的感觉,有时候一瞬间就会爱上,一眼定终身。岳母看女婿可不是这样,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审视准女婿的,有的岳母干脆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标准确定未来的姑爷,不顾女儿的感受。
无论是从法律、从道德、从人伦的角度而言,准女婿不应该做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荒唐事来。希望人们应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包办婚姻、强按牛头下水的事,长辈千万不能为之!而作为年轻人、作为下一辈,不能一时冲动甚至失去理智,做出为一个为正常人所不齿的荒唐事来。婚姻自由、恋爱自由,如果这位准丈母娘明白这句几十年老话的道理,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