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该民法规则违反了宪法的相关规则,则该条从明治时期一向连续至今的民法规则将不得不得面对被修正的问题,因而此案的结尾判定成果变成我们非常重视的问题。
在日本的民法中规则,爸爸妈妈并未成婚所生子女,也即是俗称的“私生子”,在承继其爸爸妈妈遗产时只能得到爸爸妈妈成婚所生子女所获承继遗产的一半。有人以为,该条规则违反了宪法中“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则,因而,本年7月在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曾就此疑问进行激烈的评论。
对此问题,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将于本月4日下午做出最终定论。
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曾在1995年时对此问题做出“因民法中规定重视法律上的结婚效力,因此该民法规定并不违反宪法规定”的判断,但是通过此次问题的再次审理,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认为应该重新看待此问题,并认为该民法规定很有可能违反了日本宪法的相关规定。
若该民法规定被认定为违反宪法的相关规定,曾从明治时期沿用至今近100多年的民法规定将不得不面临被修改的问题,因此日本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吸引了大家的关注。
“私生子”只能继承一半遗产
日本民法中规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父母未结婚所生子女只能继承父母结婚所生子女继承遗产的一半。
比如,一位死亡男性和结婚妻子拥有两个孩子,和另一名未和该男子结婚的女性有一个孩子。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日本民法规定,若男性名下遗产有1000万日元,则其妻子将继承500万日元,而剩下的500万日元将由其子女继承,“私生子”,也就是与未结婚女性所生子女将只能继承该男子与其妻子所生子女所继承遗产的一半。
即该男子与其妻子所生子女将每人分得200万日元的遗产,而“私生子”则只能继承100万日元。
对于此民法规定是否违反日本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日本最高法院将作出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