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获悉,为促进我省会展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河南省促进会展业发展暂行办法》出台,共44条,自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实施会展信息登记制
按照《办法》,主办单位应在上年12月底和当年6月底前,将本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拟办会展信息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凡举办冠名“河南省”的会展,由主办单位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举办须经审批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其他国际性会展,以及由党政机关主办或者由财政出资的展会,主办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持审批...
实施会展信息登记制
按照《办法》,主办单位应在上年12月底和当年6月底前,将本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拟办会展信息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凡举办冠名“河南省”的会展,由主办单位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举办须经审批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其他国际性会展,以及由党政机关主办或者由财政出资的展会,主办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