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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8月6日起四环路以内禁燃烟花爆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8  浏览次数:140
欢庆网消息:8月5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8月6日起开始实施。同时,长春市将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强主持发布会。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民俗。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容易发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过度燃放还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垃圾污染。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1994年,长春市颁布了《长春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1998年又对该《规定》进行了修改,长春市也经过了从全面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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