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前来咨询的市民有的是对新政策不太了解,有的是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有的是来询问房源和价格等情况,现场工作人员都一一予以讲解。同时,咨询会现场还提前发放了部分申请表格,领取表格的市民可以先拿回家填写,但正式申请必须等到8月20日。
保障性商品房≠保障性经济适用房
保障性商品房政策推出后,一些市民误以为是原来的保障性经济适用房政策作出了调整,产生了担忧。但事实上,保障性商品房是厦门推出的一项新政策,主要面向非低中收入又没有住房的群体,现有的保障性经济适用房政策不变。
市民在认真咨询保障性商品房政策
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以下;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个人不得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经济适用房。
而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条件是: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两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满三年,无住房;单身居民(无配偶、无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保障性商品房,只需具有本市户籍,满35周岁,无住房。
相比来看,保障性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对低中收入群体,对家庭收入和资产限定比较严格,且个人不能申请;而保障性商品房主要面对的是非低中收入群体,有一定购买力,但购买普通商品房又有一定困难的,对家庭收入和资产没有任何限制,只要无房户都可以申请,满足条件的个人也可申请。
部分年轻人为达到买房条件准备领证
由于购买保障性商品房要求必须以家庭名义,或单身35周岁以上,所以,一些年轻人决定赶紧领结婚证,以达到购房条件。昨日在咨询会现场,记者就碰到好几对这种情况的年轻人。
对此,市保障住房办表示,只要在申请时已婚,且满足户籍要求,就可以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对何时结婚不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