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绍兴市卫生局公布了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强宾馆饭店婚庆喜宴等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近日来,绍兴市各地宾馆饭店承办婚庆喜宴等集体聚餐活动日益增多,不少宾馆饭店存在超负荷承接等现象,为加强对宾馆饭店婚庆喜宴等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卫生管理,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有关法规提出相关管理措施。
《意见》首先明确了餐饮经营单位是食品卫生安全的责任主体,餐饮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凡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必须设立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对目前盛行于各大宾馆饭店的“翻桌”现象,《意见》规定,不得将会议室、客房等场所用于承办婚庆喜宴,严禁超负荷承办婚庆喜宴。卫生监督部门一旦发现超负荷承办婚庆喜宴,将及时责令宾馆饭店停止接待或停业整顿。
《意见》还对宾馆饭店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作出具体规定,比如婚庆喜宴等集体聚餐一次性承接10桌以上的冷菜加工制应“冷菜热做”,符合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施、专用空调、专人负责的要求。菜肴(冷菜)制作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不超过2小时,刺生等生食海水产品加工后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意见》规定,五星级(含准五星级)宾馆饭店一次性承办婚庆喜宴等集体聚餐40桌以上、四星级30桌以上、三星级20桌以上、不含星级宾馆10桌以上的,须在举办前5日~10日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一次性承办婚庆喜宴等集体聚餐10桌以上的所有冷菜和主要热制食品均须留样,在特定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备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