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婚讯: 消费者吴女士准备在今年五一期间结婚,因为知道婚宴不好订,所以她今年2月就提前预订了。当时交了3000元订金,预订了18桌每桌1280元的酒席。可没想到,前些天酒店竟然告知,她订的酒席每桌涨到了1380元,每桌涨价100元。小吴想换个地方,可眼瞅着婚期临近,上哪再去找酒店。因为当时只是口头承诺,酒店方面并没有与小吴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现在说什么也没用,看来只能由着酒店涨价了。
随着五一节的临近,各大酒店的婚宴预订也开始火爆起来。但调查发现,一些消费者与酒店在预订婚宴时仅仅是口头约定或签订简单的书面约定,如果出现价格变动、菜品质量差或取消婚宴等情况容易引发纠纷,维权面临一定的困难。为此提醒消费者:订餐时一定要与商家协商好双方承担的责任,签订规范、详尽的书面合同。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早在2007年10月就发布了《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主要适用于婚宴、年夜饭等较为特殊的订餐活动,以避免纠纷。《合同》就用餐时间、位置、菜品数量、其它收费服务和赠送的商品服务等均进行了约定,对订餐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内容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然而,大多数准新人们认为签订餐合同麻烦,表示看过菜单和场地就会为婚宴预付订金,认为有订金收据就行了。一些准新人表示相信酒店会诚信经营,签合同没必要。
那么,有没有必要为一顿饭而签订一份详细的书面合同呢?专家认为,无论当初怎样口头承诺,但口说无凭,避免纠纷最好的方法是做好事前防范,在预订婚宴时要签订尽可能详尽的书面合同。除考虑用餐时间、位置、菜品数量等因素外,是否可以自带酒水、订多了桌的饭菜怎么处理等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也要事先考虑到并列入合同中。
由于婚宴食品需求量大,有些酒店只是笼统地制作一个菜单,如标明的“时蔬”,并不讲明是什么原料;不少消费者在预订婚宴时,仅与商家商定了总价和盘数,而菜的规格、每盘菜量等具体问题都未能商定;有的酒店用一些听起来口彩很好但模棱两可的字眼,如“金玉满堂”、“龙凤展翅”等,但并没标明原料、分量。因此,提醒新人们,在预订婚宴时,一定要看清楚菜单,并且对每道菜的规格、数量、价格都要进行详细的约定,一旦出现问题,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