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夫妻穿结婚登记时情侣装离婚

   2015-04-17 网络网友45
核心提示:见下文

网易新闻讯 一对男女穿着喜庆的情侣装,并当场交换戒指,看到这样的场景,很多人会联想到他们是去登记结婚的。但恰恰相反,这对男女是来协议离婚的。26日,这戏剧化的一幕就出现在镇海法院。

 

林女士,今年38岁,重庆人,2010年8月和同是重庆人的曹先生在应聘镇海一家公司时相识,此后两人经常往来。因为两人均已离异,渴望组建新的家庭,于是在相识两个月后,他们就登记结婚了。

 

林女士曾留学海外,观念比较开放。她提议家庭开支实行AA制,如果一方或双方对婚姻不再感觉幸福的时候,可以随时提出分手。曹先生此前在外资公司工作多年,对这种婚姻模式也比较认可,两人一拍即合。

 

婚后他们在镇海租房居住。因为两人都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曹先生经常出差,而且两人的生活习惯、为人处世的方式也有很大差异,慢慢地出现了不少矛盾。他们曾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但没啥效果。

 

于是两人协商做不成夫妻就做朋友,并决定搞一个“离婚仪式”,纪念他们曾经爱过。两人决定向法院起诉,在法官见证下结束这场婚姻。

 

26日,两人穿上了登记结婚时穿的情侣装,并佩戴了婚戒来到法院。签完离婚调解协议,两人还当着法官的面,互换了戒指,友好地握手,表示以后还是好朋友。

 

案件承办法官称,这是她所办的最简单、最不纠结也是最温馨的案件。

 

在和法官告别后,两人一起去饭店赴离婚宴,邀请几位好友共同见证,宣告人生的重新开始。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友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网友。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85945.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huanq@huan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