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讯 7月24日起,除港澳台之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婚姻登记信息实现联网。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联网后,民政部将积极争取、推动立法改革,探索打破在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限制,为流动人口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便利。
这一“全国联网”的实现,势必会为更加自由便利的婚姻登记奠定一个根本性技术基础,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之内,包括结婚、离婚在内的婚姻登记,将有条件彻底摆脱户籍地限制——一旦完成对相关立法修订,今后一对新人便可任凭自己喜好自由地选择在全国任何城市登记结婚。
众所周知,正是长期以来囿于“未能全国联网”的技术限制,无论结婚还是离婚登记,现行登记条例都要求“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在人户分离、流动人口普遍大量存在的今天,这种饱受户籍地限制的婚姻登记,无疑会为许多人带来极大的麻烦和不便。
“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为预防和揭露重婚、骗婚等违法婚姻行为,提供了极大便利,可以彻底使之无以遁形。而且,全国联网还有许多其他更有意义的价值。比如,能为众多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政策的准确实施,提供极大的技术便利和基础性信息条件,比如“计划生育”政策、“住房限购”政策等等。以“住房限购”政策为例,夫妻两人在不同城市购置多套房产以规避限购的情况,必然会在“全国联网”下暴露无遗。
当然,也要看到,要确保上述价值的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只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而非立竿见影的充分条件,下一步还要继续推动不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信息的全国联网互通,如民政部门婚姻信息,与公安、计生、房产、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户籍、生育、住房等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此外,我们也要意识到技术上更便捷便利的信息联网,并非是只有好处而没有风险。比如,信息的安全风险——婚姻信息被非法泄露、滥用的风险。因此,我们也要呼吁,政府部门的相关信息责任、行为规范也必须同时严格落实、细化,以便尽可能地降低和避免这种信息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