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 6月28日,家住瑞昌市湓城街道的小李举行新婚喜宴,可是在酒席上,许多客人发现新婚喜宴上所发的喜糖已经过期,这让小李尴尬不已。经过交涉,小李获得商家道歉和赔偿,此外,店主也受到工商部门作出的处罚。
当日中午,小李的喜宴将近尾声,当家人把喜糖一一发到宾客的手里时,听到宾客中有人私语:“这喜糖怎么过期了?都过期十个月了啊!”“过期的喜糖是不是要便宜一点啊?!”听到这些话,新人一家感到非常尴尬,无奈之下只有忙着给所有的宾客道歉。
忙完婚宴,小李这对新人便到瑞昌市城区工商分局投诉,经过工商人员了解,得知商店是市区罗湖某副食店,喜糖品牌是“好得咪”,一共320包,每包0.6元,共计消费了192元。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随即赶到该副食店检查,发现货架上还摆放着过期“好得咪”喜糖50包。经调查取证,工商人员确认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当场对该店处罚2000元。经协商调解,经营者向新婚夫妻道歉并双倍赔偿喜糖货款400元、误工费300元、车费100元,共计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