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14年前因为女方已怀孕,为图便利没有到现场办理结婚证,14年后双方感情破裂闹上法庭之际,一纸假结婚证成为拦路虎。这张假结婚证,究竟是谁办的,双方均指向对方。
想告“丈夫”重婚发现持假证
当事女方市民朱女士告诉记者,她的“丈夫”在西安打工时与一个女同事有了感情,2008年就开始跟她闹离婚,并同意给她15万元补偿,然而丈夫只支付了3.5万元后,两人就一直没有离婚,直到前不久,她突然听说丈夫已经跟女同事在湛江老家办了结婚酒,又领了新的结婚证,非常诧异。朱女士说,她带着结婚证准备状告丈夫重婚罪时,却被告知自己的结婚证是假证,这样一来,她跟“丈夫”王某艺就只是非法同居关系。
双方说法完全相反
朱女士称,她和工友王某艺1996年在珠海平沙打工时相识、相恋,不久后同居,1998年,自己怀上身孕,与丈夫一起回老家湛江办理结婚手续“婆婆说让我把身份证和照片交给丈夫,让他代办结婚手续”,朱女士说,她信以为真,很快丈夫王某艺果真领回两张结婚证,两人婚后常年分居。
男方的说法却完全相反,人在西安的王先生昨日下午在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自己与朱女士是非法同居关系,当年朱女士怀孕,为了应付计生部门检查,朱女士便自行办了假结婚证,事件与他无关,而他和女同事相恋后,已经赔偿了朱女士一笔钱作为分手费,并负责带小孩,现在朱女士钱花光了,又重提旧事,目的是想继续讨要补偿。
律师说法 办理结婚必须双方同时到场
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树林表示,从本案来看,由于朱女士与王某艺持有的结婚证是假证,属于无效婚姻,而王某艺与女同事的婚姻是合法的,不构成重婚罪。如果假证确实是王某艺办理的,则涉嫌触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将受到法律制裁。他还提醒那些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年轻男女,根据规定,男女办理结婚手续必须双方同时到场,不能仅由一方代办,否则男女双方的权益都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