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讯 我和丈夫是老知青,当年在农场领的结婚证,目前我在哈尔滨,他在上海。请问:我现在想办离婚,应该去他那边办吗?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搜狐网讯 我和丈夫是老知青,当年在农场领的结婚证,目前我在哈尔滨,他在上海。请问:我现在想办离婚,应该去他那边办吗?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