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 市民李先生和女友预付了婚纱照的拍摄费用,可婚纱照没拍成两人便分了手。事后李先生向婚纱摄影店索要已付的6890元拍摄费用,遭到拒绝。8月15日,经环翠区消协调解,商家退还了李先生80%的拍摄费用。
去年2月14日,这家婚纱摄影店举办优惠活动时,李先生和女友预交了1000元钱准备拍摄婚纱照。此后,李先生一直未将剩下的5890元钱的拍摄费用交齐。今年4月底,婚纱店的工作人员告知李先生如果不能及时补齐费用,将不能享受当初的优惠条件。今年5月初,李先生和女友将剩余的拍摄费用补齐了。不料,此后李先生与女友分了手,无法拍摄婚纱照。李先生找到婚纱摄影店,希望商家能退回预付的款项,商家以李先生违约在先为由拒绝退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8月12日,李先生将此事投诉到环翠区消协。
最终经过调解,8月15日,该婚纱摄影店退还了李先生80%的拍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