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日报讯 日前,无锡市滨湖法院审结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被告人宋某在饭店大摆筵席后却迟迟不付饭钱,蜜月未过便接到法院的一纸传票。
今年“五一”期间,被告人宋某在一家四星级大饭店举办婚礼,预定的50余桌豪华酒席格外风光气派。婚宴结束后,宋某签字确认了59000余元的酒席账单。但宋某此后便不再提还款之事,任饭店多番追讨,宋某始终无动于衷。饭店无奈之下,将宋某告上法庭。
法庭调查过程中,宋某表示,自己有个朋友和这家饭店还有货款没结算完毕,“我因为结婚开销比较大,手头没有那么多钱。就想着,可以用朋友的这笔货款来抵婚宴的费用。”然而,宋某的这位朋友听到这番话后也大吃一惊,称宋某从来没有跟自己商量过此事,“而且凭什么用我的货款来抵他的饭钱呢?”
最终,宋某同意如数归还婚宴的费用,但由于个人经济能力有限无法一次性偿还,请求作分期付款,每个月还几百元。饭店对宋某的提议坚决不同意。后经法官调解,宋某称愿意先支付一半钱款,剩余一半限期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