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冒姐姐之名骗领结婚证并迁走姐姐的户口。十多年后,妹妹离婚。再婚时才发现“自己”不但没有离婚,而且还在和姐姐共用一个身份证和户口簿。9日,心甘情愿接受治安处罚后的周玉给安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送来锦旗,感谢公安机关为她恢复了真实身份,落实了户口。
安县乐兴镇某村的周玉和周英是亲姐妹。1993年,妹妹周玉未到法定婚龄,为了与张兵(化名)结婚,便弄虚作假,在征得已经结婚成家的周英同意后,用周英的户口薄和身份证去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结婚。在二人领取的结婚证上,女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是周英的,只有结婚相片是周玉和张兵的。婚后不久,周玉将周英的户口迁到了安县兴仁乡某村。十几年间,周玉无论办什么事,依然使用周英的户口薄、身份证。
今年3月初,周玉和绵竹市某镇农民李强(化名)相恋,同年4月中旬,两人去登记结婚,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查询发现,家住乐兴镇某村的周英没有离婚,再登记结婚就犯了重婚,而要求再婚的“周英”,还无法出示户口薄和身份证。
无奈之下,周英只好说出自己当年的真实情况,希望恢复自己的本来身份。然而公安机关查询发现,户籍档案里,没有周玉的任何信息资料,她属于无户无名。
7月2日,周玉向安县信访局寄了一封上访信件,要求恢复她的户口。
7月6日上午,安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科长王媛收到周玉的信件后,当即了解情况。7月7日上午,周玉及其男友、亲属赶到行政审批科,面对面核实相关情况后,王媛安排科室6个民警分头协助周玉,到相关部门办理落实治安处罚、婚姻更名、身份证登记等事项。当天下午3点,在民警协助下,周玉较为顺利地接受了治安处罚、婚姻更名、落实了户口等事项。
下午4点,周玉一行三人持锦旗来到行政科,感激不尽地说:“没想到困扰我多年的问题,在你们的帮助下,半天就解决了,这笔罚款,我交的心情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