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报7月9日报道 三都水族自治县多名人员与麻江县的其他人一起,多次“收购”农村超生孩子,参与拐卖多名儿童。其中,三都县一对夫妻竟然先后将自己的四个亲生女儿卖给他人。记者7月7日从三都水族自治县获悉,该县法院日前审判了这些涉及拐卖、遗弃儿童的案件。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张老掉、潘国官、蒙仁杰、杨贵花、潘宽、潘育、王武和、王兴娥、王国兴,以贩卖牟利为目的,出卖、收买、接送、介绍、中转儿童。其中被告张老掉贩卖婴儿5名,被告潘国官贩卖婴儿7名、被告蒙仁杰贩卖婴儿4名、被告杨贵花贩卖婴儿3名。
2004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潘国官、潘松(另案处理)夫妇以营利为目的,将先后亲生的四个女婴分别卖给张水珠(另案处理)、杨胜辽(另案处理)、张老掉,共计得款5300元。之后,被告张老掉、蒙仁杰又以不同的价格转手倒卖给他人,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9名被告人犯拐卖儿童罪罪名成立,在该案中,被告张老掉、潘国官、蒙仁杰、杨贵花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法院根据审理后判决:张老掉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潘国官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蒙仁杰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杨贵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其他从犯各自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