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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将设“慈善奖” 每两年评选一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6  浏览次数:294
核心提示: 欢庆网2月26日消息:到“十二五”末全市80%的乡镇(街道)建立慈善分会,50%的乡镇(街道)建立慈善超市,各县区设立20到50个慈善捐助接收站点,使慈善事业筹资方式多样化,逐步扩大慈善资金规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近日,兰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欢庆网2月26日消息:到“十二五”末全市80%的乡镇(街道)建立慈善分会,50%的乡镇(街道)建立慈善超市,各县区设立20到50个慈善捐助接收站点,使慈善事业筹资方式多样化,逐步扩大慈善资金规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近日,兰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兰州市将设立“兰州慈善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激励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以树立典型、弘扬人心向善的高尚品德。

根据《意见》安排,今后兰州市将坚持政府推动慈善工作向社区和农村基层延伸,构建全方位、多层次、覆盖城乡居民的慈善组织体系。同时,依托现有“爱心储备银行”,“慈善捐助接收站”和辖区内规模较大、信誉好、辐射广的连锁超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政策资金扶持,加快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市80%的乡镇、街道建立慈善分会。鼓励在市区建立慈善志愿者协会,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使慈善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使志愿者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慈善志愿服务体系。

今后,各县区开展地区性社会募捐活动需经同级政府同意,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开展募捐、救助活动应向民政部门备案,其他部门、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单独组织社会慈善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社会慈善劝募活动。慈善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接收社会捐赠款物使用专用票据,实行专户专账管理,每年在网站和媒体公布慈善资金募集使用情况。

兰州市将进一步建立完善表彰制度,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慈善事业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兰州慈善奖”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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