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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情人骗取离婚证 已婚女异地假结婚

   2015-04-07 网络网友30
核心提示:见下文

  六合女子王某和情人李某假结婚,然后迅速离婚,目的就是帮李某骗张离婚证,好让李某去应付他的女朋友。而王某没想到的是,等到她自己真的想离婚的时候,和李某的假结婚假离婚却给她带来了巨大的麻烦:民政部门认为她重婚。目前,六合区法院正在积极帮助王某想办法。

  上周,六合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一名王姓女士,该女急切地希望通过向法院申请,认定其与“第二任丈夫”所领结婚证属无效行为,并据此要求与其“第一任丈夫”离婚。一女同时嫁二夫,并且都在南京市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此事让服务中心接待人员感到很奇怪,仔细一问,工作人员才知道其中原委。

  原来,王某在2004年与丈夫徐某在建邺民政部门领了结婚证,成了合法夫妻。后又与六合人李某同居,一段时间后,两人缘尽曲散。但分手不久后,李又找到王,称其现女友不相信他与老婆已分手,想请王帮忙与其办个离婚证,以证明他们之间已经了断,糊涂的王某在李某一再恳求下,竟不顾自己已婚的事实,同李一起到六合区民政局,隐瞒了既往婚史,又与王领了结婚证,并在半小时后在同一地点办理离婚。当李拿着离婚证心满意足地离开后,王也只是认为帮了情人一个忙而已,之后两人均无往来,也未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已触犯了国家法律构成了重婚。

  2009年,因性格不合,王与现任丈夫徐某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两人到建邺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但当建邺民政部门调档发现王的“重婚”行为后,本来很简单的协议离婚无法进行下去了。无奈之下,王专门聘请了律师到法院要求诉讼离婚,但她的“重婚”行为,还是使原本简单的离婚变得困难重重。现在的王某想离婚却离不了,还背负着重婚罪的精神包袱,懊恼不已,她迫切希望通过法律认定其第二次领证是无效行为,好让她的生活走上正轨。那么六合民政部门在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时,为什么没有发现她与徐某的婚史呢?据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王某与徐某结婚时,区县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资料没有联网,造成六合区民政部门无法查到王某的婚姻信息。而等到王某准备和真正的丈夫徐某离婚时,区县民政部门已经联网,建邺区民政部门在电脑里发现了王某和李某的婚姻登记,使得王某露了馅。目前,六合法院服务中心的法官正在积极为其想办法,好让王某的生活尽早恢复正常。(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法官点评

  有人会问,王某虽然又和李某结了一次婚,但她半小时后就离了婚,这样是不是就不算重婚了呢?对此,六合法院法官解释说,按照法律规定,重婚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王某的情况就属于第一种。王某和李某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时候,她和徐某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在她和李某拿到结婚证的一刹那,她的重婚事实就已经成立了。至于她后面和李某离不离婚,对这一事实没有任何实质性影响。婚姻是神圣的事情,意味着责任和担当,王某这种行为无异于拿婚姻当儿戏,不但是对法律的无知,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尊重。(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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