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12月22日消息:因为女友突然提出分手,原本打算2013年元旦举办婚礼的郑先生不仅临时取消了预订的婚宴,而且在向婚庆服务公司索要婚庆订金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几天来,经律师出面沟通,郑先生最终要回了婚庆服务公司的六成订金。
据郑先生讲,前年3月经人介绍他与25岁的乔女士相识。经过一年多的交往,他们决定在2013年元旦举行婚礼。为了不耽误婚礼的举办,国庆放假后他到酒店预订了元旦的婚宴,还委托朋友提前预订了提供全程服务的婚庆公司。在预订婚庆业务时合同标的额为2万元,最后他按照婚庆公司的安排提前交了1万元的订金。
11月中旬,当他按照原有约定请女友乔女士去拍婚纱照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她不在兰州,等过几天回到兰州再说。几天后,正当他为此而疑惑不解的时候,女友回到了兰州。让他没想到的是眼看着就要结婚了,此时女友竟莫名其妙地提出要分手。
没办法,郑先生退掉了预订的婚宴。当他向婚庆服务公司提出索要1万元订金时,结果被一口咬定婚礼不办,订金也不能返还。最近,经与婚庆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郑先生便打通本报法律热线求助。
本报法律热线律师称,郑先生与婚庆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郑先生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订金。但是,《担保法》又有规定,订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郑先生与婚庆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标的额为两万元,因此订金不应超过4000元,超过的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最后,经本报法律热线律师出面沟通,最终郑先生与婚庆服务公司达成协议,由婚庆服务公司返还郑先生6000元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