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五一中路的手机失主艳玲(化名)新婚当天,不小心丢失了手机,拾到者便利用手机机主存储的资料,对机主的亲朋好友进行骚扰和敲诈。5日中午,不堪骚扰的艳玲到朝阳派出所报案。手机拾到者利用朋友信息骗钱11月26日是艳玲的新婚之日,当天下午3时30分左右,她穿婚纱坐着花车来到朝阳路的巴黎婚纱店里补妆。接完一个电话后,她顺手将手机放在身上,到婚纱店一下车,便听到“嘭”的一声响,她以为是关门的声音没在意。补完妆准备赶去婚宴现场时,艳玲才发现手机不见了。因为婚礼事情繁杂,她没来得及去办理停机手续。
当晚,艳玲的许多朋友都还不知道她的手机丢了,发来新婚祝福短信,没想到这些短信被手机拾到者利用骗钱。艳玲一个叫“冰仔”的朋友就上当了,对方发来短信称“因为忙着办酒席,手机没话费,叫去帮买充值卡”。“冰仔”知道艳玲当天确实举行婚礼,便信以为真,随后去买了一张100元的充值卡,并发短信将卡号和密码告诉了对方。失主不堪骚扰报案第二天,艳玲去办理停机手续时,发现有人用她的手机打了60多元的话费。可艳玲更想不到,捡到她手机的人,在过后的几天里,还不断以她的名义,编造各种理由向她的朋友借钱,比如说“早安,我是你姐小玲啊,结婚那天我的手机丢了,这是我的新号码,我的那个防城港姐姐没钱用叫我汇600元给她。我刚结婚没那么多钱,你帮我汇200元过去行吗?我下个月还你!她那边的账号是……”“我在外面度蜜月,带的钱不够用……”
直到12月3日,对方再次发短信问“冰仔”借钱时,“冰仔”起了疑心,打电话向艳玲核对是否真实,艳玲这才知道亲朋好友被骗钱。而且,还有一位叫小雪的朋友识破了对方的骗局之后,三更半夜经常被骗子打电话骚扰,她一天竟然接到20多个骚扰电话。知道这些事情后,艳玲心里很不是滋味。5日,她到朝阳派出所报案。
对此,南宁市国海律师事务所的罗青林律师称,利用失主手机里面存储的信息资料进行行骗,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构成了诈骗行为,机主和被骗的朋友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