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产业 创意经济也称创意产业、创新经济、创意工业、创造性产业等。指那些从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企业,以及那些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可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它通常包括
广告、建筑艺术、艺术和古董市场、手工艺品等等。它最先由英国提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它的内涵外延越来越宽泛。相关书籍、相关链接也越来越多,而且成为美学成就的
品牌。
创意产业通常包括时尚设计、电影与录像、交互式互动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业、软件及计算机
服务、电视和广播等等。此外,还包括旅游、博物馆和美术馆、遗产和体育等。
创意产业从本质上说,是感性生产,它之日渐重要,是对作为理性代名词的生产本身(鲍德里亚说的“生产之镜”)的一个扬弃。创意作为与理性生产相对的感性生产,越来越从分工异化的精英创意,转向全面发展的草根创意;从以生产为中心的创意转向生活方式主导的创意;从理性的机械工程行为转向演进的生物进化行为。这就从整体上超越了创意产业现代性的创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