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群在校男学生创建“爱丽丝伪娘团”,由男生反串女生表演。据悉,舞团招新对团员要求严格,“腿要又细又长,个子不能太魁梧,脸要长得秀气俊俏。”伪娘团经过演出后,在高校里走红,商演接连不断,每人的出场费为500元。
不可否认,大学男生加盟“伪娘团”是个人权利与自由,组建“伪娘团”以及参加商演活动本身也没有背离社会公共道德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因此,社会和其他 人即使看不惯、理解不了“伪娘团”的种种与众不同的行为和做法,就算认为他们心理有病,也只能尊重,而无权干涉,也不应该歧视和嘲讽。毕竟“伪娘团”不同 于变态的泰国“人妖”,他们只是一种集体的角色反串,在本质上与京剧大师梅兰芳以及歌手李玉刚反串一样,而且他们在身理和心理上与正常的男人一样。
“伪娘团”商演不断,实际上与“伪娘”走红相同,一方面“伪娘团”由于是角色反串,难度比较大,更容易吸引消费者眼球,更能吸引过往行人关注商家的促销活 动,提高商业活动的销售额,达到商演活动目的。另一方面当今社会已经步入了全民娱乐至上的审丑时代,很多人把“伪娘团”当做哗众取宠的对象,通过对他们的 嘲讽从他们身上找乐放松。加上受到大众传媒的以中性化、柔性化为代表的流行文化误导,使得一些人对性别认知产生了错误认识,把一些奶油小生、男人婆当偶 像,使阴柔之气大行其道。
不过,“伪娘团”商演不断,虽然表面上没有伤害任何人,但是在实际上给未成年人产生了误导作用,加剧了中 小学生的性别错误认知,从而加深整个社会上的男孩子女生化、女孩子中性化的乱象,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因为男生装扮女 性,依靠“伪娘”表演可以轻松获得收入,就会让一些孩子误以为作为自己真实的社会角色相反的角色在社会中生存、生活更容易,更能被他人和社会认可与接受。
笔者认为,商家为了炒作,想方设法的吸引消费者眼球本身没有错,但是在炒作的方式应当履行社会职责,要对过往的未成年人负责,即使不让自己举办的活动对未 成年人起到正面的积极影响作用,至少不能在实际中产生负面的引导效果。商家应当从社会角度出发,减少乃至直接拒绝邀请“伪娘团”参加商演的节目和活动,从 而削弱“伪娘”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性别认知。
当然,对青少年的性别认知引导上,关键是学校和家庭,尤其是父亲要尽好责任,加强对青少年的性别认知教育,从而通过引导、教育两性差别,塑造出具有内涵的两性角色。每一个人都应当回归自己的社会角色,最大限度地发挥能量,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