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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购110套房 开发商却拒绝交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124

 

 

  安女士称,红星国际广场项目被德州市房屋开发集团接手后,于2016年6月正式向业主们交房。

  迟迟收不到交房通知书的安女士找到了这家新的开发商,“对方说我买的那些房子合同存在一些问题,正在向领导反映,房子暂时交不了”。

  之后,安女士发现自己所购的那110套房子已经有一部分被现开发商出售了,“现开发商也承认他们的确在卖这些房”。安女士说,她之前买的房子已经有好几套正在被装修,这几套房子的业主也向她出示了与现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安女士提供的一张收款依据照片显示,一位业主购买了两套房屋并为此支付购房定金5000元,而这两套房屋的房号正是安女士购房房源明细清单中的其中两套,收据日期为2016年10月29日,加盖有德州华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公司)的公章。

  京华时报记者在德州市房屋开发集团官网上看到,这家华创公司正是该集团于2015年按照政府要求投资成立,全盘接收因债务问题被迫停工的星凯国际广场项目。

  安女士称,直到目前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我通过私人关系打听到那110套房子已经有一半被现开发商卖掉了,事情再不解决,我的那些合同就都成了废纸”。

  新开发商称当事人并非购房人 签订购房合同只为掩盖高利贷行为

  2月21日下午,京华时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市委宣传部获悉,华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情况说明称, 安女士系豪门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从事短期拆借的当事人之一。

  2014年12月1日,安女士以李某名义借款给德州豪门实业有限公司金额为2640万元,其款项直接进入德州豪门实业有限公司账户。

  双方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月利率为4%,借款期限至2015年5月30日。 同时,安女士为掩盖从事高利贷的目的,与星凯公司签订共计110套《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上述商品房并未备案。

  豪门集团实际控制人朱昌和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批捕后,公安机关对安女士借款给德州豪门实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定性为短期拆借,也就是短期借款合同, 因此,安女士并不是德州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购房人。

  德州市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已经立案,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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