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期间,“APEC蓝”成为热词。尽管APEC中的有些非常规手段难以持续,但“APEC蓝”同时也证明,治霾并非只能“等风来”, 人为控制减排对于治霾行之有效。即使抛开那些临时性手段,“APEC蓝”也提供了一系列可行经验,总结并把这些经验坚持下去,蓝天常在就不是奢望。
雾霾这道问题在现实中之所以难解,与当下的经济发展模式现状、人们的生活方式或者人们所向往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治理雾霾光靠政府还不够,必须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加强问责监管力度、区域协作等多管齐下。
首先,政府部门可把留住蓝天当作政绩考核的硬杠杠。政府应明确:究竟是哪些企业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把信息充分公开,倘若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该怎么惩罚,应一视同仁地对待。将治霾明确纳入政绩考核,保证治霾的持续性也应有刚性制度举措作保障如此,政府部门才能真正成为责任主体,作好治霾所需的各种安排。
治理的“马”还要有问责的“鞍”。显然,粗放式增长模式下,对于大气污染的问责力度不够。过去,不乏有虚造降低“三高”产能、骗取脱硫补贴等现象。而今国务院已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高法、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力图破解环境污染“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困局。在此情况下,唯有环境执法恪守了“违法必究”原则,才能祛除“会呼吸的痛”。
此外,治霾光靠政府无法完成,应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要摒弃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要放弃GDP至上论。比如,像企业燃煤烟气脱硫脱硝有政府补贴一样,对于机动车排放等个体或单位的减排行为,也应通过价格杠杆适时引导。
区域协作
其次,就目前整个中国的空气质量环境看,治霾早已不是一城一地之事,也非小范围的区域联动就可实现,而需大范围的区域协作。就如 “APEC蓝” 的出现也是6省市协调联动的结果。如何协调不同地区的利益诉求,强化跨区域治理机制,将临时性的治霾政策组合转化成能够长期坚持的政策组合,急需明晰。
除了区域联动,留住蓝天还需要跨系统治理。尽管雾霾的形成机制还有待详研,但事实已经证明,雾霾的形成机制复杂,机动车尾气排放、企业燃煤烟气硫硝含量过高,农畜牧业排放、生物质燃烧是原因,甚至土壤、江河污染丧失了自然净化功能也可能是原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雾霾不是单方面原因造成的。这也就意味着,需要形成跨系统治理的方案,协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