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上出现的“爱情快餐”,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导致很多结婚的男女都缺乏安全感。特别是在房产这个敏感的问题上,所有的人更加是绞尽脑汁,想充分的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那么在我国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是怎么样规定的呢?婚前或者婚后的某些行为是否真的符合法律的依据呢?
我国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点:1、结婚之前,一方支付买房的首付,房产登记在付首付的一方名下,结婚之后由夫妻双发的共同财产支付欠款。离婚后,房产还是归付首款的一方。但付首款的一方要补偿另一方的损失;2、结婚之前,由个人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结婚前,由一方父母赠送给自己子女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结婚后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4、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离婚时在房产这块的争议是最多的,因此夫妻之间在结婚前或者结婚后在财产方面最好可以到司法公正处或者律师处进行公证,以免离婚时发生重大争议,无法维护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