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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音乐作品颁奖仪式在京音举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4  浏览次数:154
核心提示:昨日,由文化部主办,中央歌剧院承办的第十七届全国音乐作品“合唱、室内乐”颁奖仪式暨获奖作品音乐会在北京音乐厅举行。


    2013年8月20日,由文化部主办,中央歌剧院承办的第十七届全国音乐作品“合唱、室内乐”颁奖仪式暨获奖作品音乐会在北京音乐厅举行,为19首合唱获奖作品、31首室内乐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由文化部主办的第十七届全国音乐作品(合唱、室内乐)评奖有19首合唱作品、31首室内乐作品获奖。其中,《引子与托卡塔》获合唱作品组一等奖,《小河淌水》、《学生日记》获二等奖,《长江》、《木兰辞》、《醉在云故乡》、《美丽的白云》、《次撮》获三等奖;室内乐作品组一等奖空缺,《彝歌》获二等奖,《雨打芭蕉》、《上海印象·1930》、《我的精神家园》、《山寨欢歌》获三等奖。

  音乐会开始前,著名作曲家、中央歌剧院原院长、评委召集人刘锡津公布了本次评奖的获奖结果。随后,文化部艺术司副司长陶诚、副巡视员翟桂梅、中央歌剧院党委书记嬴枫及中央歌剧院的相关领导及专家评委向获奖作者颁发了获奖证书。

  中央歌剧院受文化部的委托,承办了此次获奖作品音乐会。在音乐会上,中央歌剧院合唱团演唱了杨鸿年创作的女声合唱无词歌《引子与托卡塔》(一等奖)、刘晓耕和刘晔联合创作的女声合唱《醉在云故乡》(三等奖)、刘晔作曲的混声无伴奏合唱《小河淌水》(二等奖)。小提琴家袁源和钢琴家张旭鲲合作演奏了宋名筑创作的《彝歌》(二等奖)。中央歌剧院室内乐团演奏了郭和初创作的室内乐《雨打芭蕉——为长笛、单簧管、大提琴与钢琴而作》(三等奖)、周娟创作的室内乐《我的精神家园》(三等奖)、金湘创作的《第一弦乐四重奏》(优秀奖)。音乐会的最后,青年指挥家朱曼指挥中央歌剧院合唱团和交响乐团演绎了程大兆作曲、赵晓瑜作词的大型交响乐合唱《长江》(三等奖),以及叶国辉作曲、任红举和陈昊苏作词的交响合唱《拂晓之光》(优秀奖)。

  全国音乐作品评奖是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音乐创作领域的政府赛事及政府奖项。创办于1980年,从2003年起固定为合唱与室内乐、交响乐、民族器乐3个类别,每年轮换举办比赛,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17届,推出了一大批优秀音乐作品。本届评奖活动共收到全国各地报送的作品197首,包括合唱作品85首、室内乐作品112首。

  本届评奖活动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坚持获奖作品的专业性、技巧性与旋律性、传唱性并重,倡导通俗易懂、雅俗共赏。为此,组委会对评委结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来自艺术院团、活跃在创作生产一线的评委数量。二是更加注重获奖作品的含金量。本届评奖活动室内乐作品组一等奖空缺,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导向性,即获奖作品要有足够的含金量,能够代表当前音乐创作的最高水平,成为立得住、留得下、传得开,能够为人们喜爱和传唱的经典作品。三是评审程序规范严谨,确保公平公正。组委会在认真分析、总结历届评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多次论证,制定了科学的评奖章程和办法。评奖分初评、复评两轮进行,复评由全体评委共同审听入围曲目。

  文化部艺术司有关负责人说,文化部将加大对音乐作品创作的扶持力度。同时,通过举办专题音乐会、论坛、出版作品集等方式,加大对获奖作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积极推介优秀创作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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