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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法院是否一定判决离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3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54
核心提示:本文引用自欢庆网。
现在社会上出现婚外情的事件很多,很多家庭出现矛盾就会离婚,那么婚外情一定判决离婚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实践中,因夫妻间存在婚外情起诉至法院,法院是依据下列标准来判决是否离婚:
  
  (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审判实务中,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
  
  (二)须经法院调解仍无效。对于调解无效,一方仍坚持已见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则应视为离婚条件已基本成就。
  
  由此可见,单纯的婚外情,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其程度是否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必须符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条件才有可能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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