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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登记需带什么证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06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50
核心提示:本文引用自欢庆网。
很多人因为当时冲动导致了离婚,婚后还想在一起。那么,复婚登记带什么证件呢?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二、复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复婚,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
  
  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才算合法确立。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离婚后,不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关系同居,这种事实上的复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在法律上不予保护和承认。
  
  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是国家对公民婚姻关系的成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实施,防止包办、买卖婚姻和重婚现象发生,承认婚姻关系恢复的重要法律程序,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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