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61项资格认证
简政放权
尽快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
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是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
一是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的要求,在去年已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基础上,再取消纳税人申报方式核准、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部门预审等150多项审批事项,便利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促进就业、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再取消10余项束缚创业创新的部门行政许可。
三是采取取消或改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技术服务并承担费用等方式,再清理规范192项中介服务事项。此次清理后,原作为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已取消70%。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有关部门将制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整合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五是在此前已取消4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汽车营销师、咖啡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1个事项。尽快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同时,为强化对改革的法治保障,把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普遍性降费等改革成果及时用法律形式确定和巩固下来,会议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相关条款进行一揽子修改,并增加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规定。
技术认定
放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更多向中小企业倾斜
会议确定,修订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更多向中小企业倾斜。
一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适应研发外包、众包等趋势,对高新技术企业取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的要求,改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在保持大中型企业3%和4%研发费占比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将小企业的研发费比例要求由6%降至5%。取消近3年内获得知识产权或取得5年以上独占许可的条件,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或转让技术。
二是简化认定流程,缩短公示时间。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跨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双结合等方式,优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
三是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将制造业中的增材制造与应用等新技术和服务业中的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以及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领域的相关技术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剔除一批落后技术,使政策优惠发挥对科技创新的牵引作用。
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第一个议题,其“阵仗”可谓不同寻常: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三位负责人先后走上发言席,汇报了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6份文件材料。
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汇报中列举了一组数据:一家大型餐饮连锁集团估算,仅一项“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改革,就可使该集团4000多家门店每年节省因申办更换证件导致延迟开业、培训监测等费用约7300万元。“少办一个证,少跑一个部门,就能给企业节约大量时间、节省不少开支。”这位负责人说。
李克强强调,少办一个证并不是简单的“放权”,更是推进放管结合、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举措。
“目前中央各部门不仅管的事项多,部门之间重复监管的也不少。‘九龙治水’可管不好啊!”总理形象比喻道,“所以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监管效率,让监管部门真正明确责任、担当职责。同时还要推进综合执法,以避免盲点、减少漏洞。”
他要求参会各部门负责人,一定要切实转变观念,“舍小利,成大利”,把权力更多下放给市场。
“一开始也有人担心,简政放权会不会放‘乱’了?实践证明,市场并没有乱。关键还是要加强监管。”总理说,“要真正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不能靠审批,而要靠市场监管。”
62项职业资格证书缘何取消
“取消的这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一步加大了资格认证清理规范力度,促进了监管方式转变,打掉了一批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有利于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人才负担,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说,“转变管理理念,简化程序,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是未来的方向。”
国务院明确,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要重点在加大清理力度、深化改革、健全法治、强化监督等方面,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我国从1994年开始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人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设置。此外,各地方、各部门也自行设立了大量职业资格。
据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国务院部门共设置各类职业资格618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19项,技能人员资格399项。地方自行设置职业资格1875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资格389项,技能人员资格1486项。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随着职业资格种类越来越繁多,交叉重复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职业资格“含金量”较低,参加培训和鉴定的人员支付费用取得证书却没有实际效用,导致人才负担严重。
清理和规范职业资格活动始于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于2012年5月发布了第一批公告,首批公布了265项职业资格。2013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方案》,人社部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国务院发布决定,分3批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加上本次取消的62项,截至目前,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211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34%。
“过去有些政府部门把职业资格许可当成权力使用,中介机构将其当成敛财工具。取消部分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将减少就业关卡,有效规范市场。”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赵弘说。
从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可以看出,此次取消的62项职业资格许可中,涵盖了通信工程师、IC设计师、国际贸易业务员、医药代表等行业资格。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促进劳动者接受相应职业教育培训,为劳动者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提供客观公正的职业能力凭证,是一项好的制度。现有的改革是为了完善,使之更好地为各类人才服务,为就业创业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为此,人社部印发《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四个取消”明确了减少职业资格的基本原则要求:
一是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二是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三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
四是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
“既要清障,又要搭台,使相关政策能够衔接配套,为人才发展留有通道,人才评价服务不能断档。”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职业资格的善后工作比较复杂,总的原则是要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并考虑历史和现实情况。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取消”不意味着所有职业资格许可都取消,主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还是要有,通过合并、精简、取消等方式,在职业资格许可方面进一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