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淳安一对老夫妻要离婚,这让登记处的人员很吃惊。两个人相处了近四十年现在却要离婚,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两个人当年是因为父母之命走到一起,婚后相处多年还是没有感情,就选择离婚。
“他俩刚进门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补结婚证的,没想到是要离婚。”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这样说道。只见他们不紧不慢地拿出各自身份证和结婚证,说:“小同志,帮我们办了吧,为这一天,已经等了四十多年了。”
等离婚这一天等了四十多年,那他们岂不是刚结婚就想着离婚了,如果当年就不想过了,为什么不趁年轻早点离,好再次寻找各自的幸福,为何老了再离婚,那岂不是到了晚年凄凄惨惨的没个伴?
原来,当年张老伯家里条件苦,三十好几还没娶上媳妇,正巧同村的余家有两个姐妹,还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女,不夸张的说,来余家上门说亲的,都快挤破了门槛。余大妈当年虽说是个大姑娘,但其实早已有了心上人,只是不敢和家里说。余姑娘的父亲身体不好,硬要找个上门女婿当劳动力。最终,父母看上了出身贫苦、老实忠厚的张家小伙,于是就托媒人到张家说媒。
张家兄弟多,父母亲怕家里条件差耽误儿子的终身大事,就同意了这门亲事。就这样,一门亲事没经当事人同意就定了下来,到结婚那天,余姑娘还是不同意,可她父亲以死相抵,没办法,两个没感情的人最终因父母的“包办婚姻”,被牵在一起。
婚后的日子,他们没有共同语言,过得并不幸福。可张家小伙倒是一结婚就担起重担,全家老少就全靠他一个壮劳力,余姑娘几次想和他分开都张不了口,一来怕年迈的父亲动怒伤身,二来怕连累年幼的孩子。一转眼几十年过去了,曾经的俏姑娘也成了老大妈,父母相继去世,两个孩子也成家了,老两口决定要为自己活一次,结束这段从一开始就错误的婚姻。
余大妈说,年轻时为了顺父母的意,勉强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如今半辈子过去了,该尽的义务也尽了,于是双方合计好就来办手续了。
两位老人的婚姻故事,让我们仿佛回到那个父母之命不可违的年代。那时有几人会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勇敢地站起来反抗,又有多少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放弃了追逐幸福的权利。
两位老人的离婚手续办理得很平静。他们说,孩子们了解他们的心境后,虽然一开始不怎么赞同,但看着他们毫无感情的在一起,也是受罪,最后还是同意了老人的决定。
当我们问起老人离婚后有何打算时,他们都说,自己过自己的,也不准备再找了。只是不知道当他们分开后,孩子不在身边,老伴也没有了,会不会适应不了这份孤独?
以前人结婚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个人在一起好的话会越来越有感情,不好的就是像这对夫妻一样,到老了却没有一个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