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认为未婚妻对自己的父母不敬重,要求法院解除婚约并所夺回自己的礼金。今日上午房山法院通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分手。
张某称,2011年冬季他开始与乔某谈恋爱,去年2月订婚。
未婚妻以订婚为由向自己索要彩礼11000元,及首饰一对千足金耳坠2.99克,一条千足金项链17.64克,一枚千足金戒指4.76克,共计9682元。
订婚后,他发现未婚妻爱慕虚荣,经常向自己索要财物,说“要是不给钱就不赡养你父母”。
张某认为未婚妻对自己的父母出言不逊,是在故意制造事端迫使其解除婚约,故起诉。
而乔某称,自己没有对男友的父母出言不逊。男友对自己不满,是因为自己经常给娘家买东西。
最终,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乔某给张某8000元,双方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