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现在夫妻离婚受害者就是无辜的孩子,最近爆出妻子夺女儿抚养权是因为不忍心看女儿凄苦。
潘女士和冯先生都是江西人,多年前来宁波工作。2012年底,潘女士和冯先生协议离婚,约定4岁的女儿由冯先生抚养。离婚后,冯先生将女儿带走,未给潘女士任何音讯。思女心切的潘女士多方打听女儿下落。
5月,潘女士得知女儿由前夫的父母抚养,现在台州郊区生活,她马上赶了过去。到达时,见女儿正坐在垃圾堆边,头发蓬乱,全身满是污垢,她很心酸。前夫的父母告知,因生意不景气,冯先生欠下不少债,就把女儿交由俩老抚养。两位老人无暇顾及孙女,也没钱上好的幼儿园,因此孩子一直没上学。
潘女士很气愤,想带走孩子,前夫的父母表示同意。回到镇海,她向法院起诉,要求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潘女士工作固定,收入稳定,有抚养女儿的良好条件,判决女儿由潘女士抚养。
法官提醒,对离婚家庭来说,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
其实孩子应该得到一个很好的成长环境,这对以后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