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结婚之前都会有订婚的仪式,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彩礼,最近爆出婚约财产纠纷就是关于彩礼的事情。
一年前,刘江和王梅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两个月后,双方都感觉很满意,便开始谈婚论嫁。2012年6月,两家为二人举行了订婚仪式,刘江将礼金4万元、首饰等送到了王梅家里。订婚后不久,两人却常因小事发生摩擦,小打小闹不断。2013年1月,一番考虑后,王梅提出分手,刘江提出,退婚可以,但王梅要返还彩礼及首饰,并要承担因筹备婚礼而花费的2.8万元。面对刘江提出的条件,王梅拒不同意。刘江遂将王梅告上法庭。
城关区法院审理认为,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刘江与王梅以结婚为目的建立婚约关系,其间王梅接受刘江彩礼及首饰,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刘江提出退回彩礼的要求后,王梅所收受的彩礼变成了无法律上的原因而收受财产利益,即形成了不当得利,其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刘江所提筹备婚礼的花费,没有证据证明,不予支持。一审宣判后,王梅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
其实在现在社会,如果退婚的话,彩礼是需要退还的,因为他们还没有实质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