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假离婚的事件很多,有的人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近爆出的夫妻俩为买房避税假离婚的事件就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公勇经人介绍认识了白玲。2009年9月,两个人一起到东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结婚后,两人生了一个孩子。因公勇准备购买住房,听说国家要出台限购令,家有多处住房需要多交不少税金,公勇就想和妻子先办离婚,买完房后再复婚,这样就可以成功避税。
公勇把这想法和妻子说了,妻子没反对。两人来到沈河区人民法院打官司办理离婚。2010年10月,经法院调解,公勇和白玲办理了协议离婚,孩子由公勇抚养。
2011年2月,公勇和白玲来到东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手写签署了一份声明书称,结婚证遗失,目前仍保持原有婚姻状态,请求补办结婚证。
虽然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但由于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信息没有和法院离婚判决信息联网,对公勇和白玲离婚的信息不掌握。这样,婚姻登记处根据相关规定为公勇和白玲补办了结婚证。
公勇说,原本自己办理假离婚,这次补办结婚证还以为就是办理复婚呢。可白玲在庭审调查坚称,自己和公勇补办结婚证并不是为了和他复婚,而是因为公勇办理出国时需要结婚证,才和他一起隐瞒离婚事实前去补办。
白玲和公勇出于个人目的,在已离婚状态下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结婚证,应该说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过错,而且补办结婚证确实发生在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后,法院最终认定,补办的结婚证无效。
其实他们婚姻本来就出现了问题,只是这个假离婚是导火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