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同居期间订的分手保证协议的效力

   2015-11-09 互联网网友52
核心提示:请阅读以下婚礼常识
分手保证协议明显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将属于财产上的合同关系运用到人身关系上面,不具有法律效力。
  
  同居期间订立的分手保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同居期间的分手保证协议是指为了维护同居关系,若双方订立的同居关系破裂时,一方给与对方一定金钱或其他财产作为惩罚的协议。如“甲乙同居,若同居关系破裂,甲须赔偿乙10万元青春损失费”。“分手保证协议”明显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将属于财产上的合同关系运用到人身关系上面,根据《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同居保证协议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性交易,损害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民事民为。虽然现实中,同居关系双方一旦分手,女性同居者在身心和财产方面较男性同居者更容易遭受伤害和打击,但是,法不容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只能自吞苦果。
  
  同居期间签订的财产给付协议是否有效?分手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
  
  同居期间,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给付协议,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以人身权利和人身自由为给付条件,协议自然有效,属于有效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同居双方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设定解决纠纷的方式是十分必要的,双方可以协议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子女抚养和教育以及补偿约定等等。
  
  因此,同居期间双方签订的财产给付协议是有效的,无论双方同居关系是否解除,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都应当依法履行,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友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网友。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405977.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huanq@huan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