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珠海启动教师交流制

   2014-08-13 255
核心提示:在珠海教书,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满两届的校领导原则上交流,连续9年以上的校领导和专职教师将面临强制交流。昨日,记者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今年起试点、明年起珠海将全面展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原则上交流人员人事关系应转入流入学校。

欢庆网消息:在珠海教书,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满两届的校领导原则上交流,连续9年以上的校领导和专职教师将面临强制交流。昨日,记者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今年起试点、明年起珠海将全面展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原则上交流人员人事关系应转入流入学校。
  
       珠海市教育局出台《珠海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指导意见》规定将于今年起试点,于2015年全面展开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根据《意见》,校级领导(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每年的8月31日),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两届(6年)的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9年及以上的必须交流;专任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满9年及以上的必须交流。而今后也将严格控制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骨干教师调入城区学校。

从2016年9月1日起,校级领导干部提拔,须有1年以上的交流或支教经历;教师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岗位聘任时,须有1年以上的交流或支教经历;参照省、市强师工程要求,积极推进城区中小学教师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须有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40429.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huanq@huan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