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地方都是男方外出务工,女方在家照顾家庭,然而长期的两地分居势必会让婚姻出现矛盾。一女子因丈夫长年外出务工,难以忍受寂寞,诉离婚,结果被驳回。
家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覃某,在媒人的介绍下,于1999年与都安瑶族自治县的莫某登记结婚。婚后,按照双方婚前的约定,莫某入赘覃家。2000年1月,覃某育下一男孩。2002年,夫妻俩经商议,决定由覃某在家护理小孩及料理家务,莫某外出打工。于是,莫某到河池城区租房打工。刚开始,莫某还隔三差五地回家,但随着时间推移,其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由于丈夫常不归家,覃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受理此案后,主办法官组织双方庭前调解。覃某认为,莫某长期在外生活,家中一切事务全靠她一人打理,孩子也由其独自抚养长大,莫某多年来根本没有履行作为丈夫和父亲的义务,双方的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莫某则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还没达到离婚程度为由,坚决不同意离婚,调解无果。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系经他人介绍认识而登记结婚,但双方结婚十几年,已建立起一定的夫妻感情。由于莫某长期在外打工,未能主动与覃某进行交流,双方由此产生矛盾,但只要今后彼此多关心对方、多沟通交流,努力改善夫妻关系,即有和好的希望;孩子尚且年幼,双方均有责任维持家庭的完整;再者,覃某提供的证据未能充分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综上,法院对覃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其实长年外出打工的丈夫心里也并不好受,夫妻两个人应该同心协力早日把这样的生活结束,然后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这样也有助于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