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上位无望自杀,男子被判赔偿26万,在现在这个社会“小三”这个词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词语了,最近在青岛发生的一件关于小三自杀的案件,我们来看看事情的由来吧。
事情是这样的:一女子小雨(化名)明知男方已有妻室,而自己却轻信了男方的诺言,坚持认为对方会和自己结婚的,甘愿当起“小三”,可是苦苦等了两年也没结果,所以找到该男子理论。两人在理论过程中引起了争执,结婚小玉一怒之下跳崖自杀。经过法院的审判决定男子应该负50%的责任,男子却“躲猫猫”迟迟不履行。
在事发后,小玉的父母将温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约合37万元。
法院经审判决定,小姜与温某发生不正当关系是属于两方面都有错的,而在小姜自杀事件上,温某夫妻和小玉也各有责任,判决温某夫妻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约合26万元。判决生效后,温某夫妻一直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甚至躲了起来。
根据执行法官的介绍,接下来法院将调查温某名下是否有其他可执行财产,否则将会拍卖其房产来强制履行义务。另温某若执意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将追究温某刑事责任。
不管是小三还是其他对于别人家庭关系产生破坏的人,都应该得到社会的舆论和谴责,可是小三自杀了,这个事情怪谁呢?归根到底还是双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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